“土地增减挂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增减挂钩对于农村有什么意义?”
我们知道随着国家和社会的迅速发展,城乡征地会更多。 这是国家政策,也是为了更好的城市建设。 征地有相应的补偿,但征地和土地增减相关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介绍短篇。
1 .土地增减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补偿费;
1 .征用耕地和菜园,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征用土地的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
2、征用鱼塘、藕塘、农场、果园、竹园和林地等土地,按土地年产值的5倍计算
3、征收柴山、滩涂、池塘、苇池等非耕地有利润的,应按该地年产值的3倍计算。
4、征收宅基地在相邻耕地进行补偿技术标准价格核算。 房屋由建筑商搬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需要补偿
(二)青苗及附着物的补偿;
青苗补偿费通常按一季度农作物产值计算。 能收获的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可移植的永久经济林由建设部门支付
2 .房屋拆迁,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新旧,给予合理的补偿。 违法建筑物和树木以及征地开始协商后突击种植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和机电排灌设施、机械井、人工智能鱼塘、农场、电力、无线和通信基础设施等附着物,可以根据公司实际快速发展情况支付搬迁费或补偿费。
(三)设立补助金
1、征地前人均耕地占农业人口1亩以上的单位,征用前3年的征用耕地配置补助是征地前3年的征用耕地年平均产值的3倍。 人均耕地农业人口不足1亩,按征用耕地年产值的4倍计算。 人均平均地区耕地每减少0.1亩,配置补助费可根据年产值增加到公司的两倍,但最高人民不得超过年产值的10倍。
2 .征用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土地年产值和相邻耕地安置补助费的倍数计算
.征用土地、房屋等建筑物的地基和无收入的非耕地,不作支付办法配置生活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贴不能维持困难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或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贴,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贴之和不得超过征用土地三年平均产值的20倍。
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过去,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在城乡统筹下,可以通过保护耕地直接保护农业,完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快速发展工业和城市,最终间接刺激农业快速发展。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破除新旧,切实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村容村貌。 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如宅基地)被“自主回收”归还耕地,分散回收形成的区域合并为一个,直接增加乡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实现“零拆迁、整体建设”和“集中规划”的新农村建设目标。
2 .从大的方面看,土地增减挂钩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之间的布局,深化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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