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那些 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情况介绍”
年1月1日,广东省统一调整了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赡养亲属津贴的支付标准。 这是自2019年7月1日实行工伤保险省级统一改革以来,广东省第二次统一调整了工伤保险三大长时待遇标准。 3个标准的平均涨幅分别为约9.49%、12.1%、12.1%,平均调整量创历史新高,居全国首位。 全省调整后平均伤残津贴收入约4296元/月。
残疾津贴
配额增加370-445元,底线增加到3776元。
残疾津贴通过定额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调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一级至四级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我国快速发展经济条件的,分别缴纳445元、420元、5000元,每月395元和370元的公司一起发放四级伤残补助 增加名额调整后,残疾津贴仍低于“有底线”的3776元/月的,按3776元标准发放。 年,首次享受一级至四级残疾津贴的人也将执行“有底线”的标准。 核伤残津贴低于3776元/月,从享受的第一个月开始,按照3776元的标准调整支付。 基于这一调整,全省调整后的平均伤残津贴估计约为4296元/月。
生活费
分为两类人员和两类区域进行调整
生活费按照常规调整法和具体人事调整法执行。
通常的调整方法分为两种。
一个地区是广州、深圳、 珠海和该市职工平均工资高于2019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省级(执行广州市参数)。 将年1级至4级的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为2019年市工作人员平均工资的60%、50%、40%、30%。 其中职工平均工资按“城镇非私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广州、深圳、珠海分别按10292元、10646元、8407元计算。 据此,年广州市生活保健费用每月6175.2元,每月5146元,每月4116.8元,每月3087.6元。
另外18个城市低于全省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 以2019年非私营企业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教育统筹管理和职工分配调整的依据,一至四级学习、生活、护理费用分别为5034.6元/月、4195.5元/月、3356.4元/月和2517.3元/月。
在通常的调整方法中,生活护理费基准低于调整前享有的基准。 做特定的人,暂时不按照通常的调整方法调整。 一级至四级的生活护理费用分别增加155元/月、140元/月、125元/月、110元/月。 根据此次调整测算,调整后全省平均生活照料费用约为3500元/月。
家属抚恤金
每月定额增加到人均190元
2019年12月31日前享受经济依赖型家庭养老金,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中国快速发展生活条件的,人均可领取190元。 但是,职工丧偶老人月费人均250元;职工丧偶老人月费人均310元。 年所在市城市社区居民最低社会生活质量保障国家标准(城市快速发展有多项标准要求较高者基本明确)为“加底线”,“加底线标准发放”。 。 根据此次调整,调整后全省赡养亲属的平均养老金估计为1760元/月左右。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可参照相关通知办法,调整2019年12月31日前享受并自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的残疾津贴( 5级和6级残疾津贴调整额分别可参照345元/月和320元/月以上的标准)。 。
总结:广东省对工伤伤残津贴、生活保障费和赡养亲属津贴的支付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并于年1月1日实施。 上面是广东省工伤保险待遇的全部复印件。 谢谢您的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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