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什么?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面临那些问题?”
不动产税是什么? ? 不动产税是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残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 .不动产税的征税对象仅为房屋,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 .征收范围仅限于城市商业部。
3 .根据自用不动产的税收残值和出租房屋的租赁收入征税。
不动产税的征收标准:
不动产税的征收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方法
(一)根据价格计税,计税依据为财产原值减去10%-30%后的残值
(二)从租金计税(即不动产租金)征收的税款,以不动产的租金收入为基础。 价格税的10%到30%的具体扣除范围由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 例如在浙江省,具体的扣除范围是30%。
房地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房地产残值计算,年税率为1.2%; 根据房地产租赁收入,年税率为12%。
不动产税项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计算公式如下:
(一)以财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不动产原值*(1-10%或30% ) *税率( 1.2% )
(二)以不动产租赁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不动产租金收入*税率( 12% )
不动产税的减免范围
1 .公司和企业广告主管部门所属的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占用的房产,国家财政部门与业务经费单位占用的房产相比免征房产税。 公司与企业广告主管部门分工不明确的,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 .国家财政部门资助的行政机关和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不论是否收取培训费,自己的财产免征房产税的公司及其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根据公司及其主管部门所属学校占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民办学校、诊所、托儿所、幼儿园占用的房产,免征房地产税的公司用于经营、租赁、外包、贷款的财产,必须缴纳财产税。
4 .大学等学校为以兼职为主的学生和学校经营公司提供实验场所,其所有不动产可以免征房产税的公司的个人财产,按照规定由个人与其他机构共同经营的公司和个人与其他机构承包的不动产,应当征收房产税。
5、孤寡老人依赖租赁住房收入维持基本生活的,可以由当地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免房产税的照顾。
房地产税知道什么后,房地产税的征收会面临那些问题?
征收对象有问题。 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之一是抑制投机住房的诉求,不是打击刚需的自营诉求,而是需要决定收集住房单元。 另一方面,房地产税本身是从价格征收的,不应该以数量作为免税和优惠的依据。 另外,多所房子的价值并不一定比一所房子高。 采取这样的优惠政策,会不情愿地导致新的不公平税收。
退一步说,即使第二套住房按家庭征收,相关专家也指出,全国各地住房当局有必要建立全面、实时、动态的居民个人财产购买和保存数据库。 另外,民政部和公安系统必须建立全面、实时、动态的居民结婚、家庭人口和户籍数据库,这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也需要打破体制障碍。
二、不动产价值判断。 财税计税依据和税率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面临着怎样明确的问题? 以北京为例,要点地区差异,甚至学校地区差异,造成房地产价值的巨大差异,如何动态判断税费金额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另一方面,如果房地产的基本价格只由普通部门规定,则容易引起不公平和反对。
三、物业税或房地产税作为卖方市场在当前住房市场能起到什么作用,根据杨志勇的理论,直接税难以传播,但并不意味着不能传播。 如果市场是卖方,卖方可以找到将税负转嫁给买方的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税收调整的目标不仅难以实现,反而会增加购买者的负担,违背政策设计的目标。
四、重复征税问题。 在国际上,财税适合地方公共服务。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在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个人房屋实际上承担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关税费,涉及道路、供水、供电、燃气供应、环境绿化等。 也有股权财产税务解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产税的征收需要结合十六届三中全会,以 杨志勇会议“相应取消相关费用”的精神进行。
五、个人住房房产税影响较大,必须考虑其社会影响。 特别是近年来出现了相当高的“高级”建筑,即使税率低,个人居民是否有缴纳不动产税和不动产税的能力也是个问题。
以上是关于房地产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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