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利弊怎么,商品房预售制度设立的意义大吗”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利弊如何?
支持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人主要关注其积极作用。
商品房预售有利于产业健康,迅速发展商品房预售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开发公司筹集资金投资商品房开发是个好办法。 另外,中国的资本市场发展很快。 目前,除银行贷款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融资方法。 预售方法降低了房地产开发的风险,为开发商提供了较大的成交资金。
而且,具有期货的性质。 这是因为,无论房地产市场是热还是冷,无论价格是高还是低,购房者都可以以 的预期价格购买未来竣工的房地产。 任何开发项目,从开发到项目的确立、住宅建设、住宅竣工都需要几年的时间。
由于周期长,在住宅建设过程中,选择最适合买方的时机创造了将预售商品房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促进了房地产交易,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更快发展。 商品房预售相对于现有商品房具有价格特点,这也是预售制度被客户接受的重要原因。
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弊端:
因为预售制度本身有风险,其运营需要充分的新闻披露,从而降低了预售风险。 中、的实践表明,商品房预售制度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了便利,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但把风险转嫁给了银行和购房者。
如果处于房价调整和下跌周期,房价将现房,银行放贷风险增加,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将承担房价波动的风险。 另外,有些不诚信的公司利用预售制度的缺陷,人为操纵拍卖的供求关系,用预售广告和推广资料欺骗顾客,推迟建设项目,销售越来越多的房子。 这增加了纷争。
这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自律性差,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新闻披露监管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开发商利用法律漏洞扰乱市场,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市场风险转嫁给银行和购房者太多。
有什么历史意义?
其实,从上述利弊介绍,可以理解一点观点。 商品房预售制度俗称“拍卖”、“卖烂尾楼”,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售给购房者,购房者支付存款和房价的价款。 这个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应对资金中一些房地产公司发展迅速不足的问题,加快在城市住宅的建设。
1994年,内地发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号文件,根据各地经验建立了预售许可制度,对预售条件和监管作了大致规定。 目前,各大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为80%,部分城市为90%。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设立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过程密切相关。 长期以来,城市住宅总量不足,商品房供应不足。 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给是客观需要。 商品房预售加快了整体,加快了资金楼市周转,提高了资金的采用效率,降低了资金的采用价格。
现在,很多人支持废除商品房预售制度。 事实上,它降低了开发商的财务杠杆,消除了开发商收购土地过度扩张的动能。 因此,有必要促进产业房地产的合理回归,从长远来看,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利有弊。 我们需要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思考。 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客观的评价来评价是否可以购买。 之前谈过商品房政策,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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