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合同当事人在知道和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可以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或仲裁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2申请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填写合同管理机关统一印发的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方名称、地址、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及职务;主管单位、被申请方名称、地址及 其主管单位;申请调解和仲裁的事由、要求、证据。随申请书要附原经济合同或副本及有关来往的文书、单据。
3调解达成协议的,应有一份调解书,调解书要写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职务、双方争议的主要事实、责任。调解书由仲裁员署名,双方当事人签名 盖章,合同管理机关盖章。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查询
温馨提示:尊敬的[]站点管理员,将本页链接加入您的网站友情链接,下次可以快速来到这里更新您的站点信息哦!每天更新您的[经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详情咨询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站点信息,可以排到首页最前端的位置,让更多人看到您站点的信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