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如何办?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大病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大病救助怎么办? ? 大病救助是一种资金投资稳定、共享服务平台、新闻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营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为贫困人群提供快速服务、覆盖城乡的新型医疗救助制度,是城镇居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向村(社区)申请《大病救助审核表》的投保人应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发票等原始资料,并填写《大病救助审核表》,一份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急救申请。 投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发票等资料送还村(社区),确认并签署意见。 村(社区)经过城镇(街道)核实和提交意见签名的调查、审查、集体讨论,城镇(街道)送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将初步编制救助对象名单的被救助对象的相关情况公示在所在村(社区),公示期为7天。 明确救助对象名单,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通过城镇(街道)发放救助资金。
大病救助的审查时间通常每年1月和7月两次。
大病救助怎么办? 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如下。
1 .农村五保对象
2 .城镇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
3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60年代在民政部享受了定期定量生活津贴的简化和退休职工
5 .享受民政部定期养老补助金的积分优抚对象。
6 .经总工会批准的特困职工
7 .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救助怎么办? 大病救助的标准是什么?
大病救助标准: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常弥补医疗药品目录和医疗急救项目范围内医疗(药)费减免50%的比例,但全年累计救助额不得超过6000元。
2、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非常补充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医疗药品目录,医疗项目中医疗(药品)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按20%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救助总额不得超过4000元。
生活确实困难,城镇居民个人负担在2万元以上,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
4、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审查委员会批准后,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外,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疾病,医疗(药品)费用在2万元以上,10%以上的人可以给予救助,但一年救助金额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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